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月27日-3月10日(第一周至第二周)开展学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天津市教育两委和我校相关工作精神,及时掌握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监督、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学大纲、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情况、教材教辅、补考情况等。
1.教学大纲检查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中是否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内容,大纲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课程目标是否明确,考核形式是否合理等。
2.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是否按课表安排开课,任课教师和上课学生是否遵守上下课时间,学生出勤情况及听课状态,教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教学行为是否规范等。
3.教材教辅检查
主要包括:教材教辅选用是否符合程序,教材教辅内容、插图是否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是否科学规范等。
4.课堂教学检查
主要包括:教师课堂言论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是否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全过程,课堂组织情况和教学效果等。
5.补考考场检查
主要包括:监考教师是否按规定执行监考任务,学生考风考纪等。
三、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㈠ 各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检查组,明确检查组各成员的具体任务,根据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领导、督导、系(室)主任等进行检查。
㈡ 学校组织校领导、职能处室领导、校教学督导专家开展教学检查,了解学期初全校总体教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㈠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重要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及时了解期初教学情况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㈡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6日前将自选的5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大纲电子版(附课程明细)发给梅淑贞老师,供校级教学督导检查,其余课程的教学大纲学院自查。
㈢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学秩序后可填写《2022-2023-2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记录》(相关链接和二维码附后),也可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上自行设计各类检查表供检查人员填写。全部检查结束后,请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2-2023-2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总结表(纸质和电子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中心222室,电话:83955427)。纸质材料需院长(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均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022-2023-2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记录》链接和二维码:https://tiangong.mycospxk.com/index.html?v=2.58.0#/answer/anonymous/Student/54?semester=2022-2023-1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2022-2023-2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2022-2023-2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