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23浏览次数:371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新一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进行

2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见附件一)明确本部门所采集及填报的数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2019)》

3、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二)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要特别注意数据填报指南2019)》中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填报

 

二、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数据表

责任部门

1024

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校长办公室

1025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教务处

1026日—1029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人事处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教务处

1030日—1104

其他表格

相关部门

1105日—1110

学校数据审核、部门数据补充、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数据填报网址及统计、采集口径

1、数据填报网址:

http://172.23.5.76/tqc/login

用户名、密码(稍后在公共群里通知)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20189月1日至2019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其它说明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建立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QQ,群号码为908618221


1天津工业大学2019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

2天津工业大学2019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

 

 

                                                        天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docx

附件二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