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23浏览次数:431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新一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进行。

2、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见附件一)明确本部门所采集及填报的数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

3、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二)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要特别注意《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中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填报。

 

二、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数据表

责任部门

10月24日

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校长办公室

10月25日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教务处

10月26日—10月29日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人事处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教务处

10月30日—11月04日

其他表格

相关部门

11月05日—11月10日

学校数据审核、部门数据补充、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数据填报网址及统计、采集口径

1、数据填报网址:

http://172.23.5.76/tqc/login

用户名、密码(稍后在公共群里通知)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其它说明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建立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QQ群,群号码为908618221。


附件:

1、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

2、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

 

 

                                                        天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docx

附件二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