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新一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进行。
2、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见附件一)明确本部门所采集及填报的数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
3、各责任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二)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要特别注意《数据填报指南(2019版)》中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填报。
二、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 数据表 | 责任部门 |
10月24日 | 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 校长办公室 |
10月25日 |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 教务处 |
10月26日—10月29日 |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 教务处 | |
10月30日—11月04日 | 其他表格 | 相关部门 |
11月05日—11月10日 | 学校数据审核、部门数据补充、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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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填报网址及统计、采集口径
1、数据填报网址:
http://172.23.5.76/tqc/login
用户名、密码(稍后在公共群里通知)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其它说明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建立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QQ群,群号码为908618221。 |
附件:
1、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
2、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
天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docx
附件二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