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 学年期末考试试卷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次数:3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57号)、《天津工业大学试卷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60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97号),学校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期末考试试卷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理论课试卷、实践课考核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主要从试卷管理的规范性、归档材料的齐全性、过程性考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试题及卷面质量、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结合的方式。

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对2021-2022学年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理论课试卷抽查明细见附件1,实践课自选一门)。

各教学单位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系主任等对学校抽查范围之外的试卷进行自查。

四、抽查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学校抽查需提交试卷材料为“2021-2022学年试卷抽查明细”(见附件1)中的课程教学大纲、期末考试试卷、相应补考试卷、试卷命题审核表、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记分册、考试结果统计表、试卷分析等,以及过程性考核分值给定的代表性支撑材料(3~5份);教学单位自选的一门实践课程期末考核的相关资料及代表性支撑材料;教学单位试卷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请各教学单位提供提交材料的明细清单;如果试卷为电子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全称+课程名称”命名。

(二)各教学单位将“2021-2022学年试卷抽查明细”(见附件1)中被抽查课程的试卷材料及自选的实践课程考核材料于9月29日下午交至校教学督导专家组会议室(地点: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A203)备查,电子材料交至梅淑贞老师。

(三)各教学单位将自查组织情况、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不超500字),并于10月17日前将试卷自查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中心222)。

 


         附件1  2021-2022学年试卷抽查明细.docx

附件2 天津工业大学抽调试卷评阅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