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进行。
(二)各责任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并将《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9月27日前发送至李莹杰网络办公邮箱;各协作单位切实做好配合工作。
(三)各单位按照《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见附件3)组织相关的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数据表见附件4)。
(四)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2022版)》(见附件5),要特别注意《数据填报指南(2022版)》中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充分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
(五)各责任部门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3)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审核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填报。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9月21日-9月26日 | 按照填报说明并准备填写相关表格 | 各单位 |
9月27日-9月28日 | 填报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 组织部 |
填报完成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 ||
9月28日 | 填报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和表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 | 教务处 |
9月29日—10月7日 | 填报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和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填报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和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 教务处 | |
10月8日—10月17日 | 填报完成其他表格 | 相关部门 |
10月18日—10月20日 | 学校数据审核、部门数据补充 | 相关部门 |
三、数据填报网址及统计、采集口径
(一)数据填报网址:
填报及审核账户的用户名、密码在QQ工作群908618221公布。
(二)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其它说明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是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监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是评估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采集的数据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分析、各类专业认证及评估、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以及各教学单位年末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建立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QQ群,群号为908618221。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及时入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中心222室,电话:83955216)。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
3.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及数据录入流程
4.2022年数据填报表
5.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