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施方案》(津工大〔2018〕160号)进行。
2、各责任部门按照《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见附件1)组织本部门相关的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数据表见附件2)。
3、各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2021版)》(见附件3),要特别注意《数据填报指南(2021版)》中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充分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
4、各责任部门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1)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审核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填报。
5、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数据采集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9月29日-10月5日 | 按照填报说明准备填写相关表格 | 各责任部门 |
10月6日-10月7日 | 填报完成表1-2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 组织部 |
填报完成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 ||
10月8日 | 填报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和表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 | 教务处 |
10月8日—10月12日 | 填报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和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
填报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和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 教务处 | |
10月12日—10月22日 | 填报完成其他表格 | 相关部门 |
10月23日—10月25日 | 学校数据审核、部门数据补充 | 相关部门 |
三、数据填报网址及统计、采集口径
1、数据填报网址:
填报及审核账户的用户名、密码在QQ工作群908618221公布。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其它说明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建立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QQ群,群号为908618221。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及时入群。
附件:
1.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配表及数据录入流程
2.2021年数据填报表
3.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