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拟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516

按照《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1937号)有关精神,依据《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办法》,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

学校在教师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经常委会审定,最终拟推荐机械工程学院杨素君教授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姚飞教授为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9517日至20195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商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受理部门对反映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对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将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电话: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话:83955216


委监察处电话:8395518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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